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483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翠微街10-22号地下室车位28以广州市震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483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1004155号。
2024年4月1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17518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483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4833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4月 19日-2024年5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