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4944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望亭路15号11栋3301房的产权以李沛琼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49442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619741。
2024年 4月2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048857案核准该业房产转移登记,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49442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49442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