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花0300170530《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5884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4月23日,申请人持(2023)粤0103执55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金华路8号8栋203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李建英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170530《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43346,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领了穗花030015884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0152949。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48682核准登记,但穗花0300170530《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5884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170530《房地产权证》、穗花0300158848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