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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11203064号和11203065号《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21:54: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南沙区简东街10号(自编1号)的宅基地房屋,以黄灼军名义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203064号),核准登记的房屋土地面积为58.2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06平方米。位于南沙区简东街10号(自编2号)的宅基地房屋,以黄灼军名义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203065号),核准登记的房屋土地面积为16.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5平方米。

  根据《关于东涌镇大简村黄灼军村民申请建设住宅的规划和用地审核意见》(东民宅﹝2018﹞901号)、《乡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穗规划资源村核实﹝2022﹞454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0﹞779号),黄灼军原持有的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需收回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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