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项目(黄埔区AG04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项目(黄埔区AG04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4〕47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由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项目(黄埔区AG04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华沙社区留用地及旧村统筹开发项目(黄埔区AG04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4〕47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