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19030000031074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选〔2019〕219号 |
日期 |
2019-09-1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 |
建设项目依据 |
1.项目正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净用地面积指标只作参考,具体应以经市政府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本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荔湾区陆居路以东、下市涌以西、珠江以南、惠爱医院以北 |
拟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上面积:柒万伍仟玖佰陆拾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7596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形图号:224-34-5;224-34-9;224-34-10)。 |
附加说明 |
1.项目正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净用地面积指标只作参考,具体应以经市政府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本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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