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地质矿产 > 地质矿产信息

地质矿产信息

关于不再受理矿泉水注册登记事项的公告

来源:地矿处 发布时间:2015-12-27 17:06: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矿泉水注册登记”审批事项的规定,广州市市、区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不再受理“矿泉水注册登记”的审批事项。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规定,继续加强矿泉水资源的勘查、保护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规划委

  2015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