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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管理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来源:海洋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5-22 09:35: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我局拟按程序开展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用海报批,现对该项目拟申请用海情况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试验基地码头项目用海申请单位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南沙),用海位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凫洲水道南岸、龙穴岛北部海域,临近凫洲大桥。该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使用海域面积11.2774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5413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0.9411公顷、港池蓄水用海1.5076公顷;施工期透水构筑物用海0.4132公顷、施工期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7.8742公顷。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本案涉及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2日。

  五、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772614、83522326

  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

  附件下载:智能院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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