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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管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海项目公告(2023年第1期)

来源:海洋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5-23 15:50:4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等规定,万龙大桥工程项目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范围概述

海域管理号

用海期限

万龙大桥工程

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跨海桥梁

9.2444公顷

万龙大桥工程西起万新大道以西500米,东至万龙东路,主线桥梁由西向东依次上跨万新大道、万环东路、龙穴南水道,然后跨越龙穴大道及南沙港铁路,最后与万龙东路相交。

2023C44011500817

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40年

非透水构筑物

0.0675公顷

透水构筑物

0.7490公顷

2023C44011500828

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4年

港池、蓄水等用海

0.8506公顷

其他开放式用海

1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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