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广州市第四、五批历史建筑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现公布红线女旧居等52处建(构)筑物为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二沙岛露天跳水台等103处建(构)筑物为广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做好历史建筑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宣传推广和保护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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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