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2〕3号)
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5号)批准,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地段,面积为5790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并由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5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