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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

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2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15:07: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联村经济联合社:

  2015年8月9日,原市国土房管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00-2015-0045号),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5〕第140号),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白云区江人路新联村,总用地面积为2053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7626平方米)的土地,作商业用地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村经济发展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2017年3月14日,经原市国规委同意,以穗国土规划建用函〔2017〕85号文变更划拨宗地面积(净用地面积)为18191平方米,绿地面积2342平方米,按照划拨决定书及批准书约定,该地块的动工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之前。2019年6月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关于延长地块动、竣工时间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建用函〔2019〕160号),同意该宗地的动工日期延至2020年6月3日之前,竣工日期延至2022年12月3日之前。

  经我局多次发函督促提醒,该宗地仍未动工建设,我局已于2023年6月8日向你单位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3〕21号)。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因你单位自身原因至今未进行开发建设,已构成土地闲置。闲置时间自2021年6月4日起算。

  请于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局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我局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批。请予配合。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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