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府征字〔2023〕1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3〕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07号)],将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沙公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47.349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东涌镇沙公堡村、三沙村、庆盛村,黄阁镇新海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沙公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47.3495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42.6771公顷(耕地10.1861公顷、园地8.7662公顷、林地0.4946公顷、草地0.1744公顷、其他农用地23.0558公顷)、建设用地4.4832公顷、未利用地0.1892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46.3815公顷(耕地11.8253公顷、园地9.6257公顷、林地0.4946公顷、草地0.2887公顷、其他农用地24.1472公顷)、建设用地0.7241公顷、未利用地0.243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2月28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沙公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056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请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黄阁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4970030)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罗先生,陈先生;电话:020-39910591,020-39053756)。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20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