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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增府征〔2019〕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5-20 03:23: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增府征〔2019〕6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41号),同意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江屋排经济合作社、江屋经济合作社、黄塘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1.136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江屋排经济合作社、江屋经济合作社、黄塘头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293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928公顷(园地0.0996公顷,养殖水面0.001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921公顷),建设用地0.0010公顷。

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7.568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4.1805公顷(园地1.9058公顷、林地2.138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62公顷),建设用地0.7496公顷,未利用地2.6381公顷。

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9.5793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8.1099公顷(园地5.0768公顷、林地2.7234公顷、养殖水面0.275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建设用地1.4694公顷。

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共有土地共0.977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9778公顷(耕地0.0098公顷,园地0.893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49公顷)。

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2.717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6989公顷(园地0.7797公顷,林地1.9192公顷)、未利用地0.018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293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996

39.9000

3.9740

28.5000

2.8386

6.8126

养殖水面

0.0011

65.1600

0.0717

27.1500

0.0299

0.101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921

39.9000

7.6648

28.5000

5.4749

13.1396

建设用地

0.0010

55.5000

0.0555

0

0

0.0555

汇总

0.2938

20.1093(万元)

青苗补偿费13.17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5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7.568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1.9058

39.9000

76.0414

28.5000

54.3153

130.3567

林地

2.1385

18.5500

39.6692

13.2500

28.3351

68.004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362

39.9000

5.4344

28.5000

3.8817

9.3161

建设用地

0.7496

55.5000

41.6028

0

0

41.6028

未利用地

2.6381

27.7500

73.2073

0

0

73.2073

汇总

7.5682

322.4872(万元)

青苗补偿费188.122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244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9.57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万元)
园地 5.0768 39.9 202.5643 28.5 144.6888 347.2531
林地 2.7234 18.55 50.5191 13.25 36.0851 86.6041
养殖水面 0.2755 65.16 17.9516 27.15 7.4798 25.431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2 39.9 1.3646 28.5 0.9747 2.3393
建设用地 1.4694 55.5 81.5517 0 0 81.5517
汇总 9.5793 543.1796(万元)

青苗补偿费364.94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2.041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共有土地共0.97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98

55.5000

0.5439

33.3000

0.3263

0.8702

园地

0.8931

39.9000

35.6347

28.5000

25.4534

61.088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749

39.9000

2.9885

28.5000

2.1347

5.1232

汇总

0.9778

67.0814 (万元)

青苗补偿费44.001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江屋排经济合作社、秀山村江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2.717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7797

39.9000

31.1100

28.5000

22.2215

53.3315

林地

1.9192

18.5500

35.6012

13.2500

25.4294

61.0306

未利用地

0.0188

27.7500

0.5217

0

0

0.5217

汇总

2.7177

114.8838(万元)

青苗补偿费121.4505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黄塘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江屋排经济合作社、江屋经济合作社、黄塘头经济合作社

201956日至2019520

 

朱村街国土所

联系人:钟志锋

电话: 82854245

 

2019521日至2019525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6日

征地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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