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建安石场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建安石场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