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白云区))的批复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审批〈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白云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非合并报批部分)(白云区)),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51.3580公顷,共涉及13个地块,分别位于白云区人和镇民强村、矮岗村、汉塘村,现状为农用地46.5799公顷(其中耕地23.2512公顷),建设用地3.0541公顷,未利用地1.724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部分处于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低-中-高易发区,部分处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五、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六、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