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GB04-3-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利昌针车、刘锐培地块)》方案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GB04-3-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利昌针车、刘锐培地块)》方案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征询相关单位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2023年第八次规划业务审批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增规划资源审〔2023〕13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2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公布实施。有关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GB04-3-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利昌针车、刘锐培地块)》方案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