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下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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