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第2.4条内容解读
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在与相邻建筑的消防间距、保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可达性以及人行疏散通道等方面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增设电梯间后的方案无法满足现行仿效规范的,若增设电梯方案未削弱原建筑及周边建筑的消防条件(包括消防间距、消防车可达性、人行疏散通道等要素),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部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
内容解读: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4条第三点“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公共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1m”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中的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应不小于1.1m。
城市道路、小区道路、出入口、剩余公共通道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