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2〕2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80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三辄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276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凤凰路西二(A)地块分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平石路以南、凤凰路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三辄第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7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8公顷、建设用地1.275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三辄第二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花城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8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