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征补充〔2024〕10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4〕10号
2022年9月29日,我区发布《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2〕24号)(以下简称《公告》)。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花都区段)涉及征收花都区炭步镇社岗南三经济合作社,社岗南二经济合作社,平岭头经济联合社,新太黄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赤坭镇门口坑第二经济合作社,横沙经济联合社,珊瑚第五经济合作社,西边第一经济合作社、西边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共有)属下的集体土地2.1877公顷。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因项目勘测定界报告调整,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地类变更,变更后征收集体土地地类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补充公告附图等详见附件,征地补偿标准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按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原《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2〕24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花都区段)征地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养 老保障方案
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花都区段)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