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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反映不动产登记问题

受理编号: 0823120409451820701 来信标题: 反映不动产登记问题
分  类: 咨询 来信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市民来电反映其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需要办理赠与,现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处理状态: 已答复 处理部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处理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赠与申请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受让人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受让人受让房地产后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宅基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税务部门出具的纳(免)税证明、赠与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后续申请人可持相关房产资料至登记中心办理大厅现场办理,办公地点: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南沙城)。我局已将上述工作指引反馈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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