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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工作焕发行业管理新活力

来源:地质矿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4-13 14:52: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自2023年1月1日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以下简称《资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级由原来的甲、乙、丙三级调整为甲、乙两级,现有资质审批全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告第3号)有关要求,除深圳市外,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委托由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为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地质勘查行业营商环境,焕发行业管理新活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业务指引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行业协会编制印发《关于申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相关事项的工作指引》,在适用范围、事项设置、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申报有关要求,着力解决资质申报过程中申请材料五花八门、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无法找到申报途径等问题,规范行业单位准入行为,从源头上提高各资质单位依法依规从业意识。

  二、强化系统服务

  为优化业务办理体验,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按照《资质管理办法》的新要求,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已重新优化调整于4月初正式开放,满足行政相对人资质申报的需求。目前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完成资质申报操作:一是自行携带纸质资料前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关键字,根据业务办理实际选择相关事项申报。据前期统计,截至2023年4月初,我市持有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乙、丙级资质的单位共52家,预计本年度申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数量将进一步增多。

  三、强化行业监管

  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行政检查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每年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截至2022年底,共组织完成对我市33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正在开展。为强化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于2022年11月印发实施《广州市地质行业自律公约》,立足地质勘查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在权利义务、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方面制定条款,督促各有关单位承诺诚信经营,坚持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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