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00号首层A22号铺的第1026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20日
产权人:陈铭
声明人:陈铭
代理人:陆志强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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