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2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266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8号之一3302房的产权原以黄庆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2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266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3年11月17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3)粤0106执恢1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2004729、02002667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2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266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2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0266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