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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116711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18:37: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莲塘莲源路3号的房屋以陈恒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116711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番登记2003000917号。

  2024年10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4097002号案核准该业转移、变更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116711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116711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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