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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第620744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2 18:42: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陈瑞刚所有的位于越秀区盘福路朱紫街62号403房的穗房地证字第620744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繁字52766号)已遗失。

  2024年10月17日,陈瑞刚申请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第620744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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