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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第41158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5 17:47: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杨棣兴所有的位于越秀区执信南路107号之一902房的第581845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字411586号)已遗失。

  2024年10月24日,杨棣兴(已故)的关系人杨广德申请办理该房屋变更及更正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第411586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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