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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9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3922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61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7:52:0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万荟一街113号2005房以黄闻博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9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5397441;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392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5397441;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61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1登记05081177。 

  2024年10月24日我局已以24登记05106602号核准该业二手交易、涂销、抵押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9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3922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61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9551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3922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461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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