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7168、0605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8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2号2209房以窦月,张立伟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7168、0605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2登记05076468号;以温艳湘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8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05005371号。
2024年10月2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106112号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7168、0605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8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7168、0605716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028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