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214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穗规划资源闲处〔2024〕14号),已收回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通知权利人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权利人逾期未办理,也未交回该证。现我机构无法收回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联系方式:020-86833094。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穗规划资源闲处〔2024〕14号),已收回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通知权利人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权利人逾期未办理,也未交回该证。现我机构无法收回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联系方式:020-86833094。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