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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示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88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6:24: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何伟旋持位于番禺区沙湾街梅花巷12号(原番禺县沙湾东村安宁东街梅花巷1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203620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12871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何文、何钟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93.23平方米,占地面积127.19平方米,建筑面积282.56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93.08平方米,占地面积86.19平方米,建筑面积230.44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193.08平方米,占地面积86.19平方米,建筑面积230.44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 4月 9 日至 2024年 4 月 29 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月 9 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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