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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解读

来源:市政处 发布时间:2022-03-28 16:51: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年3月2日《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印发实施。

  一、制定背景

  目前国内关于土地集约化利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开发和利用模式的研究,缺乏针对邻避型市政基础设施与其他设施兼容用地集约共建系统性的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2021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兼容集约利用”。为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二、主要依据

  制定《指引》的主要依据包括:《广东省防范化解“邻避”问题工作指引(试行)》(粤环函〔2020〕32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9修订)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提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X+U”组合理念

  《指引》通过吸收借鉴国内相关城市优秀案例,提出污水处理厂+地面公园、变电站+商业服务设施、垃圾压缩站+地面公园等多种可落地操作的集约化利用模式,促进传统市政规划建设向用地集约化利用转变,填补了土地集约化利用中关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的空白,属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领域的重要革新,深化落实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理念,促进传统市政规划设计往集约化利用方向转变。

  ()提出“两大类”“六模式”明确集约化利用组合

  《指引》将用地集约化利用理念与工程实际结合,创新提出多种可落地操作的集约化利用模式,包括两类用地集约形式(兼容用地、整合用地)和六种建设模式(分建、合建、贴邻共建、分层共建、共用整合、贴邻整合),并梳理形成48种市政公用设施集约化利用规划布局的推荐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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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两大类”“六模式”示意图

  (三)分类形成用地集约化利用推荐表指导市政设施精细化布局。

  《指引》从助力市政公用设施落地及降低邻避效应出发,统筹考虑各类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之间空间关系、防护距离、邻避关系、退让间距等因素,科学细化分类,主要以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和其他公用设施六类用地分别与其他类型用地进行组合,形成集约化利用组合模式和建设形式17个推荐表,系统指导各层次规划编制、新建项目选址、方案设计等环节的市政公用设施集约化利用规划建设。

  四、制定意义

  (一)推动实现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填补了业内空白,高效节约用地,合理科学兼容各类市政设施用地,推广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理念的应用。

  (二)从政策上破解市政公用设施邻避效应和多占用地的不利局面,有效缓解市政公用设施落地难、选址难的问题,将各自为政的排他性空间规划为和谐共处的邻利性空间,探索市政设施与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复合用地,以增加公众喜闻乐见的功能来减少老百姓对邻避设施的抵触情绪,增强老百姓对市政公用设施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市政公用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五、实施展望

  《指引》印发实施,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关于“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可进一步促进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在兼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达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充分释放土地资源利用潜力,为我市土地利用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大空间。

  至2035年规划建设期末,广州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项目超过2500宗,市政设施复合化、地下化、立体化建设,可以有效提高用地集约利用度,释放土地空间。以净水厂为例,如按照《指引》推荐分层共建全地埋地下净水厂,至2035年,广州市将建设全地埋地下净水厂25座,可释放地面空间约305公顷。


图2 广州石井净水厂

  图3广州健康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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