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沙南路地块(番禺区BC04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沙南路地块(番禺区BC04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已完成批前公示,并经番禺区土地和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番禺区人民政府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自批准之日(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番禺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anyu.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沙南路地块(番禺区BC04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