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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花府征〔2025〕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28 08:40:24 访问量:46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15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0号),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和新华街道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14.041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莲山路(商业大道-永安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和新华街道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和新华街道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04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8月2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324日-2025年48日,请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和新华街道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666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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