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6〕1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61号)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频率等要求,我厅对《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11〕111号)中各单位的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进行了调整更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各单位按新的内容建设保障责任表(见附件)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反映。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市政府网站考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
附件:1.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保障责任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