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专栏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 土地供应计划

土地供应计划

广州市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

来源:用途管制处 发布时间:2024-06-11 17:26: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进一步提升土地储备工作水平,促进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合理利用,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土地资源保障支撑,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

  (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

  (三)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编制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部署,坚持政府主导,推动成片储备、连片规划、系统策划,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一)聚焦城市重点功能区,保障城市发展战略实施,推动城市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围绕东部中心、狮子洋增长极、广州国际金融城等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推进实施土地储备。

  (二)聚焦制造业立市,保障产业发展用地,推动工业用地成片连片收储。进一步强化工业用地收储力度,全年计划完成工业用地储备约10平方公里,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载体。

  (三)聚焦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存量土地提质增效,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将城镇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提升存量空间品质价值,有序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利用更高效。

  (四)深化工作联动,强化一盘棋理念。深化落实土地储备市区联动机制,滚动推进市区合作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发市、区工作动能,实现合作共赢。加强土地储备计划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联动,着力缩短“批-储-供”周期,提高土地资源精准配置水平。

  三、主要计划指标

  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土地储备2387公顷,按用途分类统计分别为商服用地2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94公顷、住宅用地364公顷、其他用地749公顷;按行政区统计分别为越秀区2公顷、海珠区32公顷、荔湾区59公顷、天河区70公顷、白云区354公顷、黄埔区372公顷、花都区180公顷、番禺区278公顷、南沙区327公顷、从化区107公顷、增城区506公顷、空港经济区100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储备项目审批手续。各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地储备工作,加强对土地储备计划执行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要做好储备计划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衔接,深化落实土地储备市区联动机制,市、区两级发改、财政、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将土地储备项目立项、资金、规划、环评等事宜纳入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和加快审批。市、区土地储备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储备计划实施。

  (二)落实储备项目资金和配套建设。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土地储备资金投入,强化土地储备资金的保障能力。土地储备机构要提前谋划安置用地,统筹储备用地范围内教育和市政等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范围外配套设施建设衔接,及时对接属地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实现储备用地有序出让;加强与市、区招商部门沟通及宣传推介,提高储备地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计划实施跟踪和储备信息共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储备计划实施情况跟踪,建立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情况“一张图”和储备项目进展信息更新机制,实现市、区土地储备信息共享,并结合计划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总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