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荔府征〔2022〕3号
征收土地公告
穗荔府征〔202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2〕69号),将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65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医药港AF060814地块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荔湾区医药港AF060814地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653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4公顷(园地0.0056公顷、其他农用地0.2548公顷),建设用地0.004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 批准时间:2022年5月12日。
2. 实施安排: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措施(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已出具收齐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证明,请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权属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按政策规定,用地单位已将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预存入广州市“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按规定,在项目依法获得用地批复后三个月内落实征地社保费分配到人、落实参保。
五、公告期: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3日